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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污染环境治理坚持“四明制度”
时间:2016-04-26   来源:新农村新闻网   作者:李存亮  点击: 次

       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勤政为民的强势环保执法队伍,鸡泽县环保局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善于执法,敢于亮剑,坚持做到“四明制度”,规范环保执法行为,依法推动了环保工作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政策透明。该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环保政务公开栏、环保局公众信息网站等载体将环保工作执法流程、办事依据、办理时限、工作纪律、责任人员等内容一一对外公开,把环保工作职责范围阳光透明置身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环保执法人员在办理各类项目审批业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责任人、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主动为企业、群众想办法、出主意,给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耐心解答他们所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跟踪式服务。

  二是举止文明。该局要求环保执法人员从接听每个咨询电话、接待每一个服务对象开始,全面推行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接待服务。在执法过程中,重视调查研究,注重工作方法,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执法,做到事前宣传指导,事中认真严格,事后跟踪督查。认真接待受理每一起环境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有程序,处理有结果,回访有答复,做到让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是清正廉明。该局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要求约束环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办事清廉,坚决杜绝环保人员吃、拿、卡现象的发生。

  四是执法严明。该局要求环保执法人员立足岗位,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六条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十不准”,规范党员干部执法行为,为塑造团结、务实、高效、清廉的环保执法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李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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