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制生活 > 法制新闻 >
“车辆登记证”上没水印 男子用假证抵押骗贷被拘
时间:2017-01-04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昨从武汉市车管所获悉,近半年来武汉交警在办理车辆抵押业务时,发现5起使用假登记证书进行车辆抵押的违法行为,5名违法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武汉交警表示一旦发现使用伪造登记证书违法行为,一律拘留。


  武汉市车管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通过贷款买车的人数急剧增加,截至目前,贷款购车车主的比例达到了70%左右,车管所日均办理630笔机动车抵押业务。在为车主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时,车管部门已发现多起使用作废或者伪造登记证书办理抵押的情形。武汉交警提醒市民,车管所在办理抵押手续时,会对登记证书进行严格审核,请不要抱侥幸心理。

  2016年12月下旬,男子姜某到车管所办理自己车辆号牌为鄂AJ5***的轿车的抵押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相关证明和凭证时发现,该车登记证书上的编号虽然与系统存档一致,但却没有防伪水印,其它防伪标识也与正常的登记证书多处不符。民警询问姜某时,他对登记证书的陈述也是漏洞百出,十分可疑。经鉴别,民警认定该机动车登记证书系伪造,随即当场扣留了登记证书。

  经调查,姜某承认其所出示的“证书”是从路边专门制作假证的“贩子”手中购买的。根据姜某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作出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目前查获的使用假车辆登记证书骗取抵押的案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完全伪造登记证书,另一种是使用已经作废的登记证书。武汉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和金融机构,在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前,务必认真检查辨认登记证书真伪,如果对证书有疑问请到车管所进行咨询,以防被骗。

  法律链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湖北省办法》第76条第1款,《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第1款,处以5000元罚款,收缴、销毁非法牌证,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完)编辑:韩天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