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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垃圾不及时清运 佳海物业面临最高18万元处罚
时间:2016-11-10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工业园区内的生产垃圾堆成山却不及时清运。7日,针对武汉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清运不及时,黄陂盘龙城城管中队开出了6张违法通知单,佳海物业或将面临最高18万元的处罚。


  近日,黄陂区城管委接到举报,位于盘龙城开发区的佳海工业园大量垃圾积存,未及时清运。城管部门经调查发现,系武汉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遵守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垃圾,导致生产垃圾大量积存。

  为此,黄陂区城管委书面致函盘龙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检查督导,并多次约谈佳海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同时还会同盘龙城开发区管委会对物业公司反映的运力问题进行定量分析,调配运输车辆。并协调市城管委固废处现场调研,批准用8台渣土运输车于11月2日至11月8日夜间将混合垃圾突击运往陈家冲填埋场。然而,佳海物业公司仅在11月2日和3日运输了24车后,就以运输成本太高为由而停止转运。目前,工业园内仍有2000立方米的生产垃圾堆存。

  针对武汉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改不力的问题,黄陂盘龙城城管中队于11月7日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认佳海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其堆放6处生产垃圾的行为开出6张违法通知单。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佳海物业管理公司面临最高18万元、最低3万元的经济处罚。

  区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将督促佳海物业管理公司加大投入,更新垃圾运输车辆,优化作业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作为不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城管部门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街道和部门加强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并将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对其不履责的行为予以记录并扣分,直至取消其管理资质。(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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