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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再审改判获释
时间:2020-05-11   来源:湖北新市民网   作者:金万波  点击: 次
          企业家刘大伟因卷入公司股权纠纷,被当地相关部门以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为由起诉。而原本为了重组上市公司、并努力让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能够再次整装待发的刘大伟,怎么也没能想到,自己竟然会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八年。

  经过申诉,2014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异地的某省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再审开庭,褚中喜律师认为应当改判,并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着手,层层剥开案件中的疑点和瑕疵,提交了45页长的辩护词。在开庭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每次出差路过某省高院所在城市时,他都会尽量抽时间去找审理该案件的法官沟通。

  最终,该高院再审时采纳了褚中喜律师提出的“原判量刑十一年的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做出了改判,并因此形成“超期”羁押,刘大伟最终获得近20万元的国家赔偿。

  不过,案件胜诉,作为律师应该欣慰。但谈及此案,褚中喜律师却表示,每当谈及此案,他就有种异样的心痛,因为该案的一位委托人——也就是刘大伟的一位亲人,没有等刘大伟释放的这一幕,就遗憾离开人世。“如果这个案子当时能早一点改判,可能就不会有这种遗憾。”褚中喜律师说。(完)

(编辑: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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