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三农资讯 >
重庆涪陵市首届增福土鸡文化节隆重开幕
时间:2018-09-30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肖琴  点击: 次
    

  为进一步宣传增福土鸡,提升增福土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福寿之乡”为主题的重庆市涪陵区首届增福土鸡文化节于9月29日在增福广场隆重开幕。

  上午10点,在开幕式上,涪陵区增福乡党委书记夏强伟说:“增福乡是增福土鸡之乡,‘增福土鸡’先后取得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名牌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绿色食品认证。举办增福土鸡文化节,旨在推动产业振兴与文化振兴有机融合、协调发展,使增福加快迈上一条更加宽广、更具活力的乡村振兴之路。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休闲养生养老和增福土鸡产业,让增福真正成为生态宜居之所、休闲度假之地、养生养老乐园。”

  作为增福土鸡文化节的承办方贵博国际集团董事长、总裁叶汝贵对贵博康养特色小镇作了情况介绍,他说:“贵博·康养小镇位于涪陵区增福乡延寿村,规划面积2000亩,投资约6.9亿元,是以乡村振兴、互联网+旅游、养生度假、文化体验为时代背景,打造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集群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融合农耕文化、民俗文化、长寿文化、中医文化等地域乡土文化,聚合养生度假、健康运动、文化体验、亲子休闲、研学拓展等新型业态,规划为生态、产业、文化、旅游、社区五大功能,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健康特色小镇与田园山居综合体。”

  接着,贵博国际集团董事长叶汝贵与增福乡常务副乡长张银水现场签订了“贵博·康养特色小镇投资合作协议”和增福土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长江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教授、院长韦济木与增福乡党委副书记杨远琴现场签订了“共建广播电视传媒专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台上领导为张元顺、姜长国、母廷珍、向在平4个家庭颁发了“孝顺家庭”奖和为张良贵等13个家庭颁发了“最美庭院”奖。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处处长杨来科为增福土鸡授牌“重庆名牌农产品”,乡人大主席秦大远接下此牌。

  涪陵区政协副主席唐勇为增福乡延寿村授牌“涪陵区乡村振兴试验示范村”,延寿村党支部书记陈东升接下此牌。

  涪陵区人大副主任冉义明为增福乡授牌“中国最美养生休闲旅游名乡”,增福乡党委书记夏强伟接下此牌后,区人大副主任冉义明宣布:“涪陵区首届增福土鸡文化节开幕!”

  开幕式结束后,观看了由涪陵区歌舞剧团带来的精彩文艺演出。

  随后,所有参会领导及嘉宾参观了50道土鸡菜品展示及精彩的斗鸡表演、土鸡选秀、现场书画、渔乐无限、乡镇土特产品展销、美食鉴赏、抓鸡比赛、翔翎比赛等等节目。

  据了解,“增福土鸡”因皮薄肉嫩、骨小肉丰、香味浓郁、口感纯正、营养价质高等特点,颇受消费者青睐,获得了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书”和国家商标总局确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

  通过此次“增福土鸡文化节”将自然放养于山间林地,饮山间露水,吃五谷杂粮、昆虫、青草等有特色、有优势、有潜力、有前景的增福土鸡推广出去,本着“品种上档次,养殖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发展上台阶”的原则,全力打造“增福土鸡”生态放养的养殖基地,努力提升“增福土鸡”品牌品质,把企业做大做强、让老百姓的菜蓝子更加环保健康是“增福土鸡”的目标。据悉,“涪陵区首届增福土鸡文化节”的活动为期三天。

  涪陵区人大副主任冉义明,区政协副主席唐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处处长杨来科,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汪屏峰,区农委副主任熬兴兵,区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黎兴灿,区文化委党委书记聂心灿,区旅发委副主任孙莉,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韩琴忠,增福乡党委书记夏强伟,贵博国际集团董事长、总裁叶汝贵,长江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教授、院长韦济木,涪陵渝东国际商贸城总经理助理周怡明参加了开幕式。

  此次活动由涪陵区委宣传部、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发委、区文化委、涪陵区畜牧兽医局、增福乡党委、政府主办,重庆贵博国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并得到了长江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渝东国际商贸城、涪陵歌舞剧团有限公司、区旅游协会、涪陵区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涪陵区餐饮协会、名厨协会、涪陵区增福土鸡协会的大力支持。(完)


(编辑:张希)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