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头条新闻 > 中国新闻 > 中国时政 >
人大代表:国家要加大对无环境危害产品升级替代的扶植
时间:2018-03-17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姜青辰 蒋海洋  点击: 次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
人民论坛网北京3月11日讯 (姜青辰 蒋海洋 姜志雄)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加大水污染科学治理力度,大力支持无环境危害的新清洁产品对传统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升级替代,让我们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环保防治道路,让人们能够更加诗意地栖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
据了解,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大(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水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发展中国家约有10亿人喝着不清洁的水,3亿城市居民面临水污染,约1.7亿人饮用被有机物污染的水,每年约有2500多万人死于饮用不洁水,全世界平均每天5000名儿童死于饮用不洁水。饮用污染水源是众多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张灼华代表认为:中国是现今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水污染使得水短缺问题更加突显。有资料显示: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系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0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这其中,清洁剂中的表面活性剂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张代表指出:在科技层面,要解决现有的水污染问题,在政府和企业不断加大水处理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必须依靠科技的支持,特别是通过科技攻关,解决源头排放问题。一方面,要切实解决生产和生活废水中有害成分的含量,特别是解决有害废水中占比较大的清洁剂二次污染问题,大幅降低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现有部分高科技企业攻克了表面活性剂类清洁产品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高新企业走在了污染防治第一线。如湖南的水魔方科技企业,他们集合了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学校科研专家,在美、日、德等国60年沉淀的电解离子水国际顶尖技术的基础上,独创“一洗二护三抗”的膜解技术,研发出第四代强碱性电解离子水——魔方小分子水,具有强大的去除甲醛、杀菌抑菌、去除异味、去除农残、清洁去污、防锈抗氧化等功能,而且其成份为99.83%的水,0.17%的食品级碳酸钾,不含任何化学成份,纯环保,可全面取代现有市场上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有害健康的表面活性剂类清洁产品。因此,我们必须借鉴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环保防治道路,让人们能够更加诗意地栖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
为此,张灼华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政府要加大对其科技研发的扶持力度。要从政策层面,大力支持无环境危害的新清洁产品对传统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升级替代。
第二,将国家最新研究和开发的成熟技术进行集成应用,探寻配套的技术经济政策,大力扶植、推广高新技术,并与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突出、亟待解决的区域治理工程规划结合,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小城镇与农村污水处理与资源化、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以及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这样,不仅可以使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而且可以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科学示范依据,对我国水污染问题的早日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法普及,宣传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让自觉环保的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各方都应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法律规定,让法律的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推动生态文化理念深入民心,成为普通大众自觉的行动,同时,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与政策的执行力度,建立一个依法保护环境的法治中国。政府环保部门有必要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绝不能简单地罚点钱了事,对环保违法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使环保不达标企业无法生存。污染情况历来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环保形势通气会和污染防治工作研讨会,多方齐抓共管。这样,才能让人们在蓝天碧水之间,自由、顺畅地呼吸,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
人民论坛网北京3月11日讯 (姜青辰 蒋海洋 姜志雄)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加大水污染科学治理力度,大力支持无环境危害的新清洁产品对传统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升级替代,让我们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环保防治道路,让人们能够更加诗意地栖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
据了解,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大(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水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发展中国家约有10亿人喝着不清洁的水,3亿城市居民面临水污染,约1.7亿人饮用被有机物污染的水,每年约有2500多万人死于饮用不洁水,全世界平均每天5000名儿童死于饮用不洁水。饮用污染水源是众多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张灼华代表认为:中国是现今世界13个缺水国家之一,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水污染使得水短缺问题更加突显。有资料显示:我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系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0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这其中,清洁剂中的表面活性剂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张代表指出:在科技层面,要解决现有的水污染问题,在政府和企业不断加大水处理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必须依靠科技的支持,特别是通过科技攻关,解决源头排放问题。一方面,要切实解决生产和生活废水中有害成分的含量,特别是解决有害废水中占比较大的清洁剂二次污染问题,大幅降低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现有部分高科技企业攻克了表面活性剂类清洁产品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高新企业走在了污染防治第一线。如湖南的水魔方科技企业,他们集合了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学校科研专家,在美、日、德等国60年沉淀的电解离子水国际顶尖技术的基础上,独创“一洗二护三抗”的膜解技术,研发出第四代强碱性电解离子水——魔方小分子水,具有强大的去除甲醛、杀菌抑菌、去除异味、去除农残、清洁去污、防锈抗氧化等功能,而且其成份为99.83%的水,0.17%的食品级碳酸钾,不含任何化学成份,纯环保,可全面取代现有市场上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有害健康的表面活性剂类清洁产品。因此,我们必须借鉴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环保防治道路,让人们能够更加诗意地栖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
为此,张灼华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政府要加大对其科技研发的扶持力度。要从政策层面,大力支持无环境危害的新清洁产品对传统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升级替代。
第二,将国家最新研究和开发的成熟技术进行集成应用,探寻配套的技术经济政策,大力扶植、推广高新技术,并与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突出、亟待解决的区域治理工程规划结合,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小城镇与农村污水处理与资源化、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以及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这样,不仅可以使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而且可以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科学示范依据,对我国水污染问题的早日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法普及,宣传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让自觉环保的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各方都应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法律规定,让法律的理念和制度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推动生态文化理念深入民心,成为普通大众自觉的行动,同时,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与政策的执行力度,建立一个依法保护环境的法治中国。政府环保部门有必要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绝不能简单地罚点钱了事,对环保违法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使环保不达标企业无法生存。污染情况历来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环保形势通气会和污染防治工作研讨会,多方齐抓共管。这样,才能让人们在蓝天碧水之间,自由、顺畅地呼吸,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完)

作者:姜青辰 蒋海洋 姜志雄

 
(编辑:张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