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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时间:2022-12-11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王纪洪 叶平  点击: 次
          日,江西省赣州市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赣州市将紧紧围绕2023年全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49万套的工作目标,强化项目监管,落实税费优惠,多方融资贷款,创新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据了解,2021年12月,江西省政府确定赣州市为江西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2个重点城市之一,获2021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2022年,江西省政府下达赣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为1.67万套。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已发放项目认定书38个、认定房源1.67万套,开工1.67万套,是全省最早实现项目开工率、项目认定书发放率100%的设区市。各县市区在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同时,提早储备明后两年项目,已落实储备房源16.51万套,其中3.19万套已提前今年开工建设。

      在房源标准上,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长租期”,有效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贵、租房难的问题。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明确租赁租金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的80%以下确定,运营期限不低于15年,有效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贵、租房难的问题。

      聚焦现代产业工人居住需求特点,把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渠道,保障产业工人住房需求,2022年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80%以上落实在产业园区内。充分利用存量房屋、土地进行改造和新建,完善配套功能,采取“定向筹集、定向配租”的方式,精准解决基层公共服务群体住房问题。市辖于都县新长征中学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基层教师住房困难的做法,在住建部全国视频会上点名表扬。

 

       抓好要素保障,明确对符合规定的保租房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财政奖补;明确在户籍、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等方面,承租人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明确实行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执行居民标准,减轻投资主体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强化融资保障,住房保障部门、银行机构和投资主体联动发力,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赣州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不低于300亿元的授信贷款协议,实现定期对接、项目互通、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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