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头条新闻 > 中国新闻 > 中国社会 >
江西省武宁县国土局“执法提效年”查处整改出新招
时间:2017-11-15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 汪维斌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中国新媒体信息网消息,为了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执法提效年”,武宁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卫片疑似图斑的查处整改力度和日常监管措施,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国土资源违法“难重视、难发现、难查处”的问题,有力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为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一、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制度效力

      为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难重视,推诿扯皮”现象,该局创建了政府主导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了14个部门和乡镇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案件公检法会审制度;完善了部门执法联动制度,创建了“武宁县人民检察院驻国土资源局生态工作室”,定期开展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会,组织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发挥和整合部门法律制度效力,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二、发挥监管优势,发现问题给力

      为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难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该县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县、乡、村、所四级监管网络体系的优势,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检查各乡镇上报的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乡负责各行政区域内动态巡查,村建立监察动态信息员,所通过“移动执法通”科技手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动态巡查,各负其职,强化督查,不留死角,县政府把各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列入目标考评内容,县局把基层所“移动执法通”列入年终考评及日常考核,巡查面达不到90%以上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设专人负责“移动执法通”监管,做到每季一小结,半年一通报。半年集中巡查26次,查验房屋建设项目62个,下发《责令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8份,其中土地责停书8份,矿产责停书20份,有效制止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实地检查卫片,举证查处有力

      为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难查处”问题,通过卫片检查督促整改到位。2016年度下发武宁县遥感图斑84个,面积177.1亩(耕地48.7亩),其中矿产图斑9个。经省厅检查验收,认定该县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土地违法图斑13个,面积10亩,其中民生工程(农民建房)11宗,面积6.3亩(耕地6.1亩),项目用地2宗,面积3.7亩,矿产疑似违法图斑9个,其中伪变化图斑3个,违法图斑6个。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分工,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整改,各乡镇一律责停农民建房停建整改,项目用地按责任落实进行整改,1宗工棚用地已拆除到位,道路用地实施调规措施,农民建房已补报材料待批,6宗违法矿产已立案查处到位。

      四、深化矿业整治,彰显联动合力

      为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偏弱偏软”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协作,矿业整治得到进一步深化。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全面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矿业整治工作会及全县矿政管理工作会,认真动员部署不容懈怠,按方案确定的排查内容,逐矿排查,逐矿排查不留死角,对违法矿山一律采取下达责停书、停电、停供火工用品措施,收取罚款和履约保证金43万元,全部进行立案查处,查处工作严格按《江西省非法采矿造成资源破坏价值鉴定规程》要求进行,确保查处工作不留后患,无证开采得到从严打击,越界开采得到依法查处,矿政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稳定有序,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已形成新常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完)



(编辑:张鑫)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