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头条新闻 > 武汉新闻 > 武汉城管 >
“社区城管”程丹军:扎根基层13年 帮助居民实际困难
时间:2022-03-25   来源:本网   作者:金婵 刘倩颖  点击: 次
      本网讯(通讯员 金婵 刘倩颖)3月16日,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牌楼社区书记给佛祖岭城管执法中队二中队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城管部门为民办实事,解决小区居民的出行难题。

      全程主导协调此事的,是佛祖岭街城管执法中队二中队长程丹军。参加城管工作13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替老兵修车摊寻找新址;积极协调农民工纠纷,挽回损失;多方联系,为因市政道路施工出行不便的小区,解决出行难题。
 
便民路变宽居民出行更畅通
 
   3月16日,佛祖岭还建社区G区靠近光谷二路一侧,车辆正有序出入小区。半个多月前,这里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出口,只有一股道供车辆出行。小区居民进出小区极为不便。
 
    据佛祖岭牌楼社区书记何登飞介绍,佛祖岭还建设区G区有4800余户,此前仅有流芳路上一个出入口。去年,因流芳路改造施工,小区出入口周边打围,大大降低了小区居民进出通行效率,导致小区居民出行不便。有居民早上上班甚至要排一两个小时才能出小区,小区居民多次反应通行难题。为缓解小区通行压力,小区将原有靠近光谷二路的出口进行改造,可简单供车辆出行,但效果仍不明显。
 
   如何解决居民出行难题?街道将这一问题交给了程丹军。
 
   在现场走访时发现,该小区主要出入口在流芳路上,在靠近光谷二路的另一侧,有一条小路,受限制只能进不能出。能不能将这个出入口改造成为能同时进出?
 
   程丹军组织社区、物业、施工单位查看现场,多方协调。确定了初步方案:将小区院墙破除一部分,增开车辆出行通道,并联系流芳路改造施工单位,修筑一条100米长的水泥便道。随后,程丹军又请来保洁和绿化单位,对道路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进行绿化。经过半个多月的施工,3月15日,这条便道正式通车。该处出口由单向通行,改为双向进出,大大缓解了小区的通行压力。
 
帮修车摊易址获当事人点赞
 
   加入城管队伍之前,程丹军从事过多种职业。他说,之所以选择城管,因为他喜欢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可以帮助别人解决问题。
 
    在东湖高新区佛祖岭街湖口二路,有一家老兵修车摊。近两年来,摊主曾长友每次见到程丹军,都会竖起大拇指点赞。
 
    二十年前,从企业退休后的曾长友,利用手上的技术在路边摆起了修车摊。由于占用市政道路,城管部门多次上门沟通遭到拒绝。
 
     程丹军没有放弃,经走访了解后,发现老人背后有所苦衷。原来,曾长友是一名老兵,从部队退伍后,他分配到武汉一家企业从事技术维修工作,一直到退休。说起开修车摊的原因,老人拿出了三大包各类药品和一叠厚厚的病例。他和老伴都身患多种疾病,老两口看病是一笔巨大的开销。虽然每个月都有退休金,但除掉医药费,所剩无几。他摆摊修车,也是为了补贴家用。
 
    与中队负责人商量,并汇报街道领导获得支持后,城管中队帮助老人在附近找到了一处闲置空地,并免费为其提供集装箱,让老人的修车生意可以继续下去。2020年8月老人的修车摊搬到新址,继续经营。
 
 
成功化解民工纠纷获赠锦旗
 
    2021年,程丹军从佛祖岭街城管执法中队一中队,调到二中队担任队长。和人打交道,成了他主要的工作内容。二中队负责的区域,还建社区和居民小区众多,还聚集了多所中小学校和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东院,他所处理的也都是与居民息息相关的问题。
 
    2021年,辖区有居民投诉,小区一处施工改造脚手架搭建多时一直未曾拆除,且因施工,对建筑造成了破坏,影响了居民生活。程丹军和同事调查了解到,原来是施工方与承包方存在纠纷,导致施工方迟迟未拆除脚手架。当时,对方情绪激动,拒不配合。随后,在街道支持下,陈丹军多次组织多方协调,了解前后原委,最终成功调解了双方纠纷。前后历时几个月,2021年10月,妨碍居民生活的脚手架终于拆除。为此,当事民工还给他送了一面锦旗。
 
     今年,是程丹军从事城管工作的第13个年头。作为分队负责人,他每天带领队员穿梭在辖区大街小巷,巡查执法,受理居民投诉,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他乐此不疲。程丹军说:“能够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让城市环境更加美好有序,这正是这份工作的意义。”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