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头条新闻 > 武汉新闻 > 武汉城管 >
小板房内扎堆摆放百个钢瓶 江岸区城管紧急排险
时间:2020-09-17   来源:本网   作者: 宋宏雷 杨会  点击: 次
       本网讯(通讯员 宋宏雷 杨会)查扣全部违规存放燃气钢瓶,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处罚。9月16日上午,江岸区后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对14日中午查处的一处违规存放百个燃气钢瓶的当事人刘某下达了执法文书。

    据了解,9月14日中午13时,后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接区燃管办通报,前期排查的牧蓄岭拆迁区域内一疑似“黑气点”有人员活动迹象,当即安排队员与区燃管办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在畜牧岭30号旁一铁皮板房内,执法队员40平方米的板房内,密密麻麻的摆放了大量燃气钢瓶,经清点,一共有100个12kg钢瓶,其中80个为满装状态,另20个为空瓶,均成色较新。根据钢瓶上二维码显示,上述钢瓶均为金宏燃气有限公司。但队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存放点门外既无应有标志也无安全警示标示,室内更没有分区存放、也无窗户及通风装置,同时防爆皮垫、灭火器、报警装置也全无踪影。

    由于该铁皮棚根本不具备安全存放燃气钢瓶条件,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实施暂扣,并联系专业车辆实施转运,消除隐患。
江岸区燃管办相关人员介绍,为保证燃气安全,正规燃气站点不仅门头要有统一标识,还应有显眼的警示标记,室内除了保持通风,更应设置防爆皮垫、灭火器、报警等安全装置,同时钢瓶还应分区摆放。

    为何明明是正规公司燃气瓶,却要堆放在毫无安全防范的铁皮棚内?16日上午,当事人刘某到后湖城管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接受了调查,据刘某提供的材料及交代,其居住在该地,为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淌湖三村供应点送气工人,持有送气服务证,因其原供应点拆迁,便将燃气钢瓶全部安放在此处铁棚。

    鉴于刘某行为已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城管部门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刘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城管部门还将对刘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完)

(编辑:张骞)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