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商会信息 > 在汉商会 >
湘琼商会代表汇聚武汉市洪湖商会 共谋跨域合作与发展
时间:2026-01-13   来源:本网   作者:洪桑  点击: 次
       1月12日,武汉市洪湖商会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来自湖南、海南等地的异地商会负责人齐聚于此,围绕商会建设与跨区域协作展开深入交流。武汉市洪湖商会会长赵道华,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张联雄,执行会长龚泽民、高燕,执行秘书长张国茂等共同接待并参与座谈。
 
 
        来访嘉宾包括湖南省湖北商会常务副会长、长沙咸宁商会会长薛臣,海南省咸宁商会会长孔祥富,长沙监利商会会长李晓辉,湖南省湖北商会副秘书长谭晓辉等八位代表,共同构成了此次交流的充实阵容。
 
       赵道华会长在致辞中向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提到,武汉市洪湖商会作为全国首个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县域异地商会,其成长离不开洪湖市历任领导的关怀与历届商会领导团队的共同努力。自2024年接任会长以来,他与管理团队始终坚持以“多奉献、少索取”为信条,并持续推动与各地洪湖商会及在汉异地商会的互动与学习。
 
        张联雄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系统回顾了商会的发展历程与成就。他指出,武汉市洪湖商会的发展轨迹,真实记录了在汉洪湖籍企业家团结奋进、助力武汉与洪湖两地协同发展的奋斗历程。其前身可追溯至2009年成立的“武汉-洪湖发展促进会东湖分会”,该组织虽未正式注册,却已实际成为联结乡情、推动两地招商的重要平台。
 
        从独立举办在汉同乡新春联谊,到助力推动武汉经开区与洪湖市合作共建新滩经合区、武汉东湖高新区与洪湖共建产业园区,东湖分会不断积累影响力与组织基础。2013年,顺应政策导向,分会正式启动注册程序,并于2014年1月9日获批成立“武汉市洪湖商会”,由此成为全国首家正式注册的县域异地商会,步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历经十余年耕耘,武汉市洪湖商会已发展为涵盖信息科技、水产食品、建筑装饰、新材料、家电制造、旅游酒店等多领域的综合型商会组织,拥有会员企业400余家。统计显示,自2009年分会创立至2024年底,会员企业累计在武汉、洪湖两地投资超过1500亿元,纳税总额突破300亿元,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3万余个。
 
       凭借突出的贡献,商会荣获湖北省工商联“招商引资优秀组织奖”,其会员实力、公益运作及捐赠规模均在全省县域商会中名列前茅。多年来,商会累计协助会员处理各类事务千余项,通过资源对接助力会员企业增收超3亿元;同时不忘回馈家乡,为洪湖引进了包括百亿级项目在内的多项重要投资,践行了“服务两地、共建共赢”的宗旨。
 
 
      座谈中,各异地商会代表对武汉市洪湖商会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与会人员围绕商会规范治理、会员服务优化、跨区域资源对接、联动招商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分享实践经验,探索合作可能。
 
       薛臣会长在交流中感慨,武汉市洪湖商会的领导团队展现出的家乡情怀、战略智慧、奉献精神与无私格局,令人深受启发,也为异地商会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他嘉宾一致认为,此次交流内容扎实、启示深刻,武汉市洪湖商会的发展路径与运营模式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大家纷纷表示,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搭建合作桥梁,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