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企业之窗 >
“中国3.15年度报告”肯定人民国肽集团的贡献和成果
时间:2019-03-18   来源:珠穆朗玛网   作者:互联网  点击: 次
   诚者天道,信者商道,思诚立信,为企之道。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如期而至,人民国肽集团高管亲临晚会现场,共同见证这场年度消费维权盛宴。与此同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中国消费者报》,再次以《人民国肽:坚守诚信兴商底线,践行消费者至上》为题,在【中国3.15年度报告】中对国肽进行了特别关注,详尽讲述了人民国肽集团在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社会责任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和成果。

  人民国肽集团高管出席央视“3.15晚会”

  今年“3·15”晚会主题为“共治共享,放心消费”,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十余个国家部委共同主办,参与部门层级之高,数量之多,都属近年罕见,可见国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正逐年加大。而今年3.15晚会聚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互联网消费等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曝光了医疗垃圾黑色产业链、危险的辣条、“化妆”的土鸡蛋、缺德的智能骚扰电话、“714高炮”等一大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内幕和消费“潜规则”,在广大消费者群体中引起了极大反响。



集团荣登《中国消费者报》—“中国3.15年度报告”

  315晚会的举办旨在要求广大经营者,倾听消费者的需求,引导和提供品质消费,这既是对消费领域诚信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随着中国消费的持续升级,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业的诚信经营。作为一家奉行诚信兴商发展理念的民营健康企业,人民国肽集团自成立之日起,便坚守诚信兴商底线不动摇,积极践行消费者至上,致力重塑健康行业诚信、规范发展的行业秩序,在输送肽健康产品的同时,积极传播科学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得消费者喜爱的同时,更为中国大健康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树立了诚信示范标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是每年315晚会的重点关注对象,更是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而人民国肽的“食安”理念体现在产品质量方面就是:坚持从产品研制、营销直至消费者使用,皆百实无一虚,做到规范求发展、良心铸口碑。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国肽先后通过了GMP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权威认证。不仅如此,产品还相继通过了SGS、中国检科院、江南大学分子检测中心、谱尼测试等权威机构的全方位检测,只为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人民国肽集团参加“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对话”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市场健康环境,构建企业诚信体系,是当前健康行业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对话”上,李建琪先生就曾指出:“共享需要共治,共赢需要共建。企业的良性发展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媒体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家健康服务型企业,人民国肽集团始终坚持‘健康中国’战略,致力于打造健康的生活环境、消费环境和服务环境。与此同时,人民国肽集团更希望能够携手诸多行业同仁,共建健康行业发展新秩序,打造共享共赢新局面,促进市场良性可持续发展,增强消费者信心,使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指数”。

  不可否认的是,当下健康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但这对于合规经营的健康企业而言,不仅是一个警示,更是一个机遇。正如张恒先生所言,“我坚信2019年必然是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的一年。人民国肽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适应‘时’和‘势’的变化,把握‘稳’的要义、强化‘进’的措施,以高标准提升高质量,以高质量铸就大品牌,以大品牌树立高信誉,以高信誉拓展大市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消费者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今年两会再次强调,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社会就充满活力,国家就繁荣兴旺。这对健康行业从业者来说是鞭策,是鼓舞。未来,人民国肽集团将坚持“全心全意为大众健康服务”的企业使命,坚守“消费者至上,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动摇,在致力全民健康的道路上继续耕耘、勇于探索、持续创新,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作出更加实质性的贡献,为“健康中国梦”早日实现助力添彩。(完)
 

(编辑:张鑫)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