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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商务策划行业标准评价规范团体标准8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07-23   来源:湖北新市民网   作者:李楚新  点击: 次
           本网讯(李楚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精神,苏州市策划协会制定了《苏州市策划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苏州市商务策划行业标准评价规范》,编号:T/SZCH 1-2019,经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27983/)2019年6月21日-7月21日一个月的公示,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发布,2019年8月1日正式实施。

      苏州市策划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国内和省内策划行业专家学者、相关企业和用户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团体标准规定了商务策划组织的等级划分标准、策划人员的资质划分标准,以及策划组织、策划人员、策划项目和策划案例的评价指标、评价准则、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序,适用于在苏州市内从事商务策划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策划人员,及其所做的策划项目和策划案例的评价。

     苏州市策划协会会长李芳表示,团体标准解决了市内商务策划行业标准缺失滞后等问题,非常必要,通过标准的推广、应用和完善,必将促进苏州市商务策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湖北省策划行业协会率先在全国行业起草发布《湖北省商务策划行业标准评价规范》,苏州市策划协会特邀请了湖北省策划行业协会帮助其共同起草《苏州市商务策划行业标准评价规范》。(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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