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三农资讯 >
湖北大学生前往枣园革命旧址,唱响爱国乐章
时间:2019-07-30   来源:湖北新市民网   作者:卢洁  点击: 次
       湖北新市民网黄冈7月25日电 ( 通讯员 卢洁)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曾经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在这里生活战斗了13个春秋。为 乐章于7月9日前往枣园革命旧址重温历史,感受当年的革命岁月。 
 

(图为 时代乐章队员参观枣园革命旧址内王稼祥旧居 武汉新市民网通讯员 谢文静 摄)
 
    走进枣园革命旧址,映入眼帘的就是五位领导人的铜像。这些铜像形象逼真,体现了五大书记的伟岸、大将风范,这五位领导人就是延安时期的五大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队员们怀着敬仰和爱戴的心情听着讲解员讲解那过去的故事:“1943年10月中共中央书记从杨家岭迁到这里,在此领导了全党的整风运动和解放区军民大生产运动,也是在这里筹备召开的中共七大,取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并领导全国军民为争取和平民主、团结建国。”
 
    随后大家一起来到了中央书记处小礼堂,里面有内外两个厅,没有豪华的装饰,地板是红色的木质地板,在内厅中间摆放了一圈桌椅。当年中央书记处在这里举行过各种会议、宴会等重要活动。毛主席等人赴重庆谈判的重大决定就是在这里作出的。参观完之后他们跟随着大家走向下一个地点,回忆着过去金戈铁马的岁月,虽然过去惊心动魄的经历现在已经体会不了,但先辈们留下来的精神与事迹值得流传。前面就看到了“幸福渠”,讲解员说:“幸福渠于1940年修建,长六公里,因为修建了这个幸福渠之后灌溉了周边村庄1400多亩地,之前的村庄都只能靠雨天的雨水灌溉,修建之后靠天的旱地不再缺水,农民收获了粮食也收获了幸福,因此叫做幸福渠”。
 
  
 
 
(图为 时代乐章队员采访党员邓韦平 武汉新市民网通讯员 谢文静 摄)
 
       在幸福渠附近参观了之后陆陆续续来了许多党员,时代乐章的队员采访到了一位党员——韦邓平,他今年52岁了,问起建国70周年来的变化他说:“虽然我出生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了18年,但是从小我的父亲给我讲着过去的事情和我从小到现在祖国的变化我还是觉得感受颇丰的,在之前我的上一辈那个时候他们都是子女非常多,不像现在独生子女居多,就算有小孩子一个家庭里面最多也就生两三个小孩子,但是过去那个时候孩子非常多,但是挣钱的就父母两个人,那个时候国家也不富裕物资贫乏,粮食都是分配的,没有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小孩子都吃穿不愁的食品种类也很多,在过去我们都只能吃咸菜喝粥顾个温饱都是很不错的了。如今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我们联系远方的亲人朋友不再像过去一样用书信传达,一个电话一个信息通过网络可以立马传达。

     搁在以前旅游业也不是现在这样子,你们看今天来参观枣园革命旧址的人很多,但是以前人们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或走路,哪能和现在比呢,现在想去哪里旅游带上行李坐几个小时的飞机就到了,这些进步造福了人民百姓啊!”七十年来,中国逐渐的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

     中国卓越发展成就离不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一直以人为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当代青年应该铭记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图为 时代乐章队员参观枣园革命旧址内毛泽东故居 武汉新市民网通讯员 谢文静 摄)
 
   在参观完枣园革命旧址后,“爱我中华”梦之队——时代乐章队员不由得感叹到:“我们现在生活的条件这么的好,之前都没有想过过去是什么样子的。听到讲解员和那些叔叔讲到过去的事情,虽然他们遇到过困难,遇到过挑战,但是他们凭着他们坚忍不拔的意志和韧劲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他们坚持不懈的用他们的勤劳、智慧书写着中国的进步。反观现在,我们在这么幸福和平的时代,我们不能去打仗,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学习,继承周恩来的“为中国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可以为中国之富强而学习,继承毛主席的艰苦奋斗,为中国的美好未来而努力,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那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建设更辉煌的中国。”(完)


(编辑:张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