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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一张桌子就能开公司 留汉大学生可这样低成本创业
时间:2018-04-19   来源:长江网   作者:马辉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留汉大学生在汉创业,必须有一间门面房吗?住宅能不能作公司经营场所?近日,一位想留汉创业的大学生,向长江日报打听有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近一年多,咨询各种就业政策的大学毕业生非常多,这名大学生问的问题相对集中。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大学生长期生活在校内,对武汉市的创业扶持政策,了解不多不全面,有的担心没有注册资金,不能创业;有的以为办公司必须有门面房,自己又没钱租房。

  该人士称,其实,留汉大学生创业不一定要有注册资金。目前,工商部门已将注册登记企业的门槛降到最低,留汉大学生甚至可以“零元注册”公司。大学生创业也不一定要有一间门面房,根据规定,允许科技创新企业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办公区域,作为自己企业的住所登记,可以只租半间房,甚至只租一两张桌子。

  据了解,“商务秘书企业”在武汉市每个区都有,大多设在各区的创意园、工业园、科技园、创业孵化器等,它们可向大学生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并接受委托,提供代理登记、代理记账、代理年度报告申报、代理收发申办各类法律文件”等服务。

  不少留汉大学生询问,自己在武汉买了住房后,想在家中办公司,不知行不行。根据现行的《武汉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经营项目的等11类企业,可以利用武汉市的城镇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在商住混合楼开公司,规定比较特殊:属于商用性质的楼层,可以办公司;住宅性质的楼层,只允许上述11类公司登记注册。

  此外,按照《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将下列场所用于经营场所:(一)非法建筑房屋;(二)被鉴定确定为危险建筑房屋的;(三)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曾有一些业主明知门面房将被拆迁,就低价租给新创业的大学生,这种情况出现得较多,请创业大学生留意。(完)
 

(编辑: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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